Left Item Delivery 服务条款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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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 Left Item Delivery(以下简称“本公司”或“LID”)所提供的在线物流中介平台 leftitem.com 及相关服务的使用条件,以及本公司、会员(客户)与合作伙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2条(术语定义)

  1. LID 平台: 指本公司为访韩旅客提供的系统,帮助其将购买的商品或遗失物寄往海外住址,并提供申请、报价、付款及物流查询等功能。
  2. No-Packing(免包装)服务: 指客户无需另行使用纸箱包装,可将物品放入本公司或合作伙伴提供的专用袋(LID Bag)后委托配送的方式。
  3. 遗失物(Left Item Delivery)服务: 指客户遗留在合作伙伴(酒店等)客房或设施内的物品,由本公司取回后寄送至客户海外住处的服务。
  4. 合作伙伴: 指与本公司签约并临时保管客户行李的酒店、住宿设施、机场、零售门店等。
  5. 国际快递公司: 指与本公司合作,实际执行跨国运输的物流企业(如 FedEx、DHL、邮政等)。

第3条(本公司的角色及责任范围)

  1. 本公司是协助办理寄送申请与付款的平台提供方及物流中介。实际跨国运输由国际快递公司执行,运输途中发生的延迟、灭失或损坏,其承运责任适用相应快递公司的条款。
  2. 本公司对物品的保管及管理责任,自本公司物流人员从合作伙伴(如酒店)实际取走并接收该物品之时起开始。
  3. 交接后的责任: 自物品在设施内交由本公司工作人员之时起,对于本公司保管、管理期间发生的遗失、破损等,本公司在本条款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 责任区间的确定: 自本公司工作人员从酒店等合作伙伴处取走物品之时起,至将物品交给国际快递公司(如 FedEx、DHL、EMS)之前,该区间内发生的遗失、损坏等一切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第10条(赔偿限额及高价值物品申报)规定的国际快递公司赔偿限额不适用于该区间,本公司将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5. 客户将物品寄放在合作伙伴大堂等场所后,在本公司物流人员取件前,如发生遗失、盗窃、破损或被第三方擅自处置,本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4条(AI 视觉报价及运费结算)

  1. 本公司会基于客户用智能手机拍摄的物品照片,利用 AI 视觉技术估算预计体积和重量,并提供配送报价。
  2. AI 计算的报价为预估值。取回后,如本公司物流中心或国际快递公司的实测结果显示实际规格(体积/重量)超出 AI 预估,或客户因故意、过失遗漏物品信息,本公司可暂缓寄送,并要求客户支付差额(额外运费)
  3. 客户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额外运费时,本公司可取消寄送;如客户在本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仍未回复,本公司有权销毁该物品。

第5条(免包装服务及破损免责)

  1. 本公司取回装有物品的 LID 专用袋后,会按照国际快递公司的要求,对物品进行妥善包装并集中装箱。
  2. 客户自行保护义务: 将物品放入专用袋时,对于易碎或需谨慎处理的物品(玻璃瓶、化妆品液体类、电子设备等),客户应自行使用衣物等做好基本缓冲防护。
  3. 破损免责: 在本公司取件并集中装箱前,如物品已因客户未妥善做好缓冲保护而损坏,或因物品本身的缺陷在运输途中受损,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6条(禁运及限制物品)

  1. 客户不得委托运输航空安全法规或始发地、目的地国家及地区法律禁止寄送的物品(如易燃物、喷雾剂、爆炸物、危险化学品和充电宝)。
  2. 处理费用: 如在本公司的 AI 辅助检查、人工检查或海关 X 光检查中发现禁运品,并因此需要重新包装、延迟清关或退运,本公司可向客户收取 30 美元处理费及实际产生的退运费用。因禁运品导致的延误或销毁不予退款。

第7条(海关申报及关税承担)

  1. 为方便客户,本公司可协助制作发票及海关申报文件,但客户须对其提供的品名和申报价值的准确性承担最终责任。
  2. 物品在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清关时产生的所有进口关税、增值税及海关查验费用,均由收件人(客户)全额承担。如因未缴纳相关税费而导致清关延误、退运或销毁,本公司不承担运费退款或损害赔偿责任。

第8条(付款及取消/退款政策)

本条规定 LID 服务的付款、取消及退款标准,适用于国际寄送代理、酒店保管物品的取件与配送、遗失物取回与配送以及韩国境内行李配送。

8-1. 基本原则

  1. 付款通过可用的支付服务,以信用卡等方式处理。
  2. 退款原则上退回原支付方式。
  3. 实际退款到账时间可能因发卡机构、支付服务商或付款方式政策而不同。

8-2. 取消申请标准

  1. 取消申请须通过 LID 应用、网站、电子邮件或官方客服渠道提交,方视为有效。
  2. 是否可以取消取决于服务的实际进度(如是否已开始处理、完成取件或开始发货),并非仅以提交取消申请的时间为准。

8-3. 全额退款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全额退款。

  1. 付款完成后24小时内
  2. 本公司工作人员或合作承运方取件前
  3. 本公司尚未开始准备发货

8-4. 部分退款

如服务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取件,退款时可能会扣除已经产生的实际费用,如车辆安排、上门服务、包装和文件制作费用。

8-5. 不可退款

符合以下情形时不可退款。

  1. 取件完成后(配送流程开始)
  2. 发货后(已交由国内或国际物流承运,或已开始办理通关)
  3. 因收件人地址填写错误、无法联系、拒收、关税未缴导致配送失败
  4. 客户因改变主意而取消
  5. 因夹带禁运品而产生退运、销毁或罚款

8-6. 退运与再次寄送

  1. 发货后被退回时,已支付的配送费及代办费不予退款。
  2. 如需再次寄送,退运费、再次寄送的运费,以及必要时产生的重新包装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8-7. 遗失物服务退款特别规定

  1. 在本公司取件前,如物品在酒店或其他保管场所遗失或被处置,本公司不承担物品价值的赔偿责任。
  2. 但如该申请尚未开始运输,可退还配送费。

第9条(遗失物配送服务特别规定及免责)

  1. 第三方保管期间的免责: 在本公司取件前,如因合作伙伴(如酒店)的过失或其保管规定导致物品遗失、销毁或被擅自处置,本公司不承担物品价值的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配送费将全额退还。
  2. 物品原有状况免责: 遗失物属于已使用的二手物品,本公司无法确认取回前的原始状态或能否正常使用。收件后,以污渍、划痕、电子设备故障等为由提出的损害赔偿或退款申请,可能不被受理。

第10条(赔偿限额及高价值物品申报)

  1. 在国际快递公司实际承运的区间内,如因不可预见的运输事故导致物品损坏或遗失,本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以该国际快递公司的基本赔偿限额为限。
  2. 但第3条第4款规定的区间(自本公司从酒店等地点取件之时起至交给国际快递公司之前)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适用本条的赔偿限额,本公司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3. 对于超过该限额的高价值物品,客户必须在申请时准确填写申报价值,并另行购买破损和遗失保险,方可按相应价值获得保障。

第11条(行李开箱及检查权)

为遵守航空安全规定及进出口通关法规,本公司及国际快递公司有权在无需客户事先同意或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对受托行李(含 LID 专用袋)开箱并检查内容物。

第12条(拒收及长期无法投递物品的处置)

  1. 因收件人(客户)地址填写错误、拒收、进口关税未缴、无法联系等原因导致寄送无法完成时,本公司最多保管物品 30 天。
  2. 保管期届满后,如客户仍未采取必要措施(如支付退运费),本公司可处置该物品,并向客户收取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13条(不可抗力)

本公司及国际快递公司对于因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恐怖袭击、火灾、国家机关管制、罢工、恶劣天气等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配送延迟、灭失、损坏,不承担责任。

第14条(用户内容及运营标准)

  1. 评价、帖子、评论和回复必须与实际服务体验相关。用户不得发布违法信息、威胁、骚扰、仇恨言论、色情或暴力内容、广告刷屏、欺骗性推广、他人的个人信息或侵犯知识产权的资料。
  2. 用户可以举报其有合理理由认为违反本标准的内容。本公司可审查被举报或自行发现的内容,并在保护用户、遵守法律或执行本条款所必需时,将相关内容隐藏、限制展示或删除。
  3. 如发生重复或严重违规,本公司可限制发布权限或暂停账户使用。本公司不会仅因评价具有批评性或负面性而删除基于事实的评价。

第15条(联系方式)

如对本条款或付款、取消及退款政策有疑问,请联系客户服务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contact@leftitem.com。

经营者信息

  • 商号: Left Item Delivery
  • 代表人: Hwanhee Choi
  • 营业执照号码: 2270772582
  • 地址: 韩国首尔特别市龙山区厚岩洞155-14
  • 电子邮箱: contact@leftitem.com
  • 网站: leftit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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